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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被侮辱的與被損害的 (2)
哲學家們都幹了些什麼? | 作者:林欣浩 |
第35章 被侮辱的與被損害的 (2)

那麼,我們能不能參考理性在自然界取得的勝利,像科學征服自然一樣去征服精神世界呢?

科學君,你拯救世界的時刻到了!

科學君,拯救世界的任務就交給你了!

我們來看看科學的進展能為我們提供什麼有用的東西。

首先是物理學的進一步強大。

牛頓力學在其後兩個世紀裡基本沒受到什麼質疑。很多物理學家認為牛頓力學已經揭示了世界的真實面目,此後的物理事業沒有太多可發展的餘地,不過是修修補補,把物理資料弄得更精確點罷了。因此有科學家說過,牛頓既是天才也是幸運的,因為只有一個宇宙可以供人發現,而牛頓已經把最重要的規律都發現了。

不過即便在牛頓力學的影響下,物理學仍舊有重要的發展。那就是能量守恆和質量守恆定律。這兩個定律進一步擴大了物理學的影響力,再次讓人們發現,人體和其他無機物在物理上沒有什麼區別。

第二個是進化論的發現。科學將觸角伸向了有機體。我們待會兒會專門拿出一章來講。

第三個是心理學的發展。

這回,科學直接染指精神領域了。

現代心理學使用的是科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很豐碩,很多原本神祕的心理活動如今有了清晰的規律。人們已經可以適當的干涉、改變人類的內心活動。

比如巴甫洛夫的狗大家都知道吧,巴甫洛夫一邊餵狗一邊搖鈴,最後訓練得狗一聽鈴聲就會流口水。這就等於可以用科學的方法去改變動物——也包括人類——的本能,使得人類對生物的干涉前進了一大步。

這樣一來,人們對科學的自信心變得出奇的高。人們相信,只要假以時日,科學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就算是藝術、哲學等過去認為科學難以碰觸的領域,運用心理學也可以解釋了。

科學的發展給哲學帶來了兩個影響。

第一個影響是把宗教完全打趴下了。

科學打擊宗教的方法主要有兩個,一個是不斷創造科學奇蹟增加人類的自信心,一個是公佈各種和《聖經》記載矛盾的科學結論。就比如日心說之於地心說,進化論之於神創論。

當然科學還不是萬能的。宗教信徒有一個無敵的說法是“這世上還有很多東西是科學沒法解釋的”。這話說得對,確實還有很多東西科學解釋不了。

但是科學此時解釋不了並不意味著未來解釋不了,並不意味著神學能解釋,並不意味著神學的解釋就是正確的。這有點像蘇格拉底的那個“知識越多越無知”的規律一樣,科學願意承認自己能力有限正是它的優點。

而且即便世界上永遠有科學解釋不了的空白,科學仍舊可以挑戰神學的權威。在大部分宗教裡,都有一些客觀世界會受到神力影響的說法。比如基督教記錄了各種各樣的神蹟。

那麼這些非自然力的行為,在科學上就必然要表現出異常的科學現象。然而科學越發達,就越發現這個世界、起碼無機世界都是由嚴格的科學規律決定好的。換句話說,即便有神靈,但我們從未發現神靈脩改物理定律的證據,那麼在物理世界裡,有神靈跟沒有不就一樣了嗎。所以,科學發現的自然規律越全面,宗教中超自然力能施展的空間就越小。

第二個影響是,隨著科學的觸角越來越廣,機械論和決定論必然重新抬頭。就像前面說的,隨著科學成就的增加,人們相信科學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甚至有人提出來,以後沒必要有哲學這個科目了。哲學問題都是人的心理活動而已,以後哲學只是心理學的一門分支就夠了。這種用科學代替哲學的想法,可以稱之為“科學主義”。

但是就像我們說過的,用機械論去解釋世界有幾個問題,首先是置之前哲學家們的思考於不顧,根本不去回答笛卡爾和休謨的懷疑論;其次它消滅了人的自由意志,讓人們感到絕望。

針對這個問題,唯物主義出現了升級版本——辯證唯物主義。不過在講這個我們很熟悉的理論之前,我們必須插上一大段話講一講進化論。它對於重新認識科學和哲學乃至我們自己都有很大的意義。

偉大的進化論

要說明的是,首先,進化論內部還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我們所講的是以達爾文主義為核心,經過後人一系列修補的主流觀點。然後,我們這裡介紹的內容不全是達爾文的觀點,達爾文對進化論的認識還有限,我們這裡說的,是經過修改和補充後的進化論理論。

進化論的關鍵內容有這麼幾條。

第一,生物的基因資訊可以遺傳給下一代。

第二,在遺傳的時候,基因會發生不可控制的、隨機的變異。

第三,整個生物種群都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每一代誕生的新生物的數量要遠遠大於自然資源能夠供養的,因此每一代新生物中的大部分都會死掉。

第四,生物後天的變化是不能改變基因的。

生物進化的過程是這樣的:

因為每次遺傳都會產生一系列變異,因此每一代新生物,都會有一些個體的生理特徵不同於父輩。或者說,總有些個體長得“怪”。又因為生存壓力特別大,每一代裡大部分的生物都會死掉,因此假如這些長得“怪”的地方剛好能更適應當時的環境,那麼擁有這些“怪”基因的生物就有更大的概率存活下來,這些“怪”基因也會保留下來,從而成為這個生物基因中的一部分,生物就完成了一次微小的“進化”。

進化論是一個假說,但也是一個絕妙的假說。

牛頓力學用一個極為簡單的理論完美解釋了複雜的物理世界。然而牛頓力學還不能攻克生物世界。牛頓力學能解釋生物體中的肌肉是如何運作的,卻不能解釋生物為什麼會長成這樣。當人們觀察大自然的時候,會發現生物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器官的特性都恰到好處,都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證個體的生存(假如你沒有這種感覺,隨便去看兩集《動物世界》就行了)。生物世界中處處充滿了絕妙的“設計”,這無法用常理解釋,很容易讓人想到,是不是有一個萬能的上帝設計出了這一切。

進化論把這神祕性給打破了。進化論就像牛頓力學那樣,用極為簡單的理論解釋了複雜的世界,而且邏輯嚴謹能自圓其說,不需要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干涉,比牛頓力學都更容易接受。

不過,進化論也是一門被廣為誤解的理論,我們要拿出很大的篇章來說說這些誤解背後的問題。

問題一:進化論就是生物“從低階到高階”的“進化”嗎?

實際上,“進化論”這個詞不太準確。更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演化論”。

進化論的意思僅僅是,基因中那些適合環境的部分被保留下來了,不適合的部分被淘汰了。這中間並沒有高階和低階之分。

有些人會覺得從單細胞生物進化為人類,是從“低階”生物“進化”到“高階”生物的過程,人類比單細胞生物更“高階”。然而雖然人類的機體構造比單細胞生物更復雜,人類的智慧比單細胞生物更高,但這並不一定就是進化的方向。

比如說,假如“高階生物”指的是更復雜的生物體的話,假如進化論是“從低階進化到高階”的話,那麼經過幾千萬年的“進化”,為什麼今天還會有細菌,有昆蟲呢?事實上,為了生存,有很多生物的構造從複雜演化為簡單。

正因為有些人誤以為生物在演化的過程中有一種從低階到高階的趨勢,因此產生了一系列誤解進化論的結論。比如在基督徒那裡,從低階到高階的趨勢成了上帝意志的體現。在叔本華和後面要說的生命哲學那裡,這成了所有生命都有某種意志的證明。

問題二:生物的後天努力可以改變基因嗎?

這種觀點叫做“拉馬克主義”。我們都知道“用進廢退”的說法,如果我們總用左手工作,那麼左手就會比右手更粗壯、更靈敏。而拉馬克主義認為,這種“用進廢退”的現象同樣會影響到下一代。也就是說,大草原上的長頸鹿因為夠不到高處的樹葉,就使勁地伸脖子,把脖子抻長了,它生出的下一代的脖子也就變得更長了。

而達爾文的進化論則認為,長頸鹿並不是自己把脖子抻長的,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長頸鹿,因為基因的變異,脖子有長有短,脖子較短的長頸鹿很難生存下來,只有長脖子的基因才容易儲存。久而久之,長頸鹿的脖子也就越來越長了。

拉馬克主義同樣給進化論加入了一種“生命意志”的味道,給進化論增加了方向感。因為生命拼命地想活下去,拼命地要努力,所以某個地方就“進化”了,進化就是生物生存意志的體現。

這個假說很容易檢驗。有人把每一代的小老鼠的尾巴都剪掉,堅持了好幾十代,最終生下來的老鼠卻仍舊長出尾巴。再加上其他一些實驗,拉馬克主義被證明是錯誤的了。

兩相比較,拉馬克主義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因為它賦予生物在進化道路上的主觀努力,讓人覺得,生物在進化中是“奮勇向上”的。相反,在達爾文這裡,生物的進化完全是被動的、無知的。基因並沒有“想”變成什麼樣,完全是隨機變成各種樣子,再由殘酷的淘汰——生物個體的死亡——來把不適合生存的基因淘汰下去。

雖然達爾文的理論更殘酷,但是我們發現,他的理論更簡潔。進化完全是客觀發生的,不存在主觀因素的影響。

最後要說明的是,關於拉馬克主義目前還有一些新的理論,認為部分性狀的後天改變是可以遺傳給下一代的。這是一個還在發展中的理論,還未成定論。即便成立了,對我們後面結論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問題三:生物的進化是有“意志”的嗎?

前面說,從個體上看,基因進化完全是無序的、隨機的,生物根本不知道自己該進化到什麼方向。